关于加强校内道路交通安全的通知
日期:2018-01-03 00:00:00  发布人:admin  浏览量:262

近期学校环校路与水杉路十字路口发生两起两车相撞交通事故,无人员伤亡。两起交通事故均涉嫌超速行驶,安全保卫处为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。依据《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》,特此重申以下几条规定:

第五条 在校园道路行驶的一切车辆让行人优先通行。

第六条在校园内,学生原则上不得驾驶机动车辆。

第十四条进入学校的机动车辆在校园内一律禁止鸣笛、超载、超车或并行,保持安全车距,进出校门行车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/小时,在校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/小时;夜间行车不准使用远光灯;汽车播放音响(乐)声音的音量不准超过引擎的声音。

第二十一条 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驶机动车辆、试刹车或进行机动车驾驶学习、培训。

第二十二条 交通设施包括信号灯、交通标志牌、隔离栏、标志线、减速板、凸面镜、警示桶、升降横杆等。一切车辆和行人应按照交通设施规定、要求行驶。

第二十五条 车辆或行人造成交通设施毁损的,有关责任人应照价赔偿。违章行为造成他人人身伤害、车辆损失的,有关责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。

望各位驾驶员要谨慎驾驶,确保校园平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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